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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9-27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评审组织:

1.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寇小萱院长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王庆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翟云锋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郭瑞及六位导师代表任委员。

2.成立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工作。郭瑞任组长,商学院研究生会和商学院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事务部的学生干部任组员。

二、评审原则

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评审过程坚持“四公开”,即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三、评审标准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0分)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10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10分)

4. 学习成绩优异(20分),科研能力显著(25分),发展潜力突出(25分)。

注:附加分:评选现场着装整齐,举止得体,表述清晰,个人展示及现场表现优秀(5分)

发展潜力主要考查包含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锻炼所取得的成果及日期(时间段)。

四、名额与标准

名额6人,两万/人。

五、时间安排

1. 9月26日通知各专业负责人,并通知相关同学。

2. 9月27日晚六点之前,收报名表,商学院103室,报名表最迟上交时间为9月28日中午12:00。电子版发至:zongheshiwubu@126.com

3. 9月28日中午12点前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进行抽签。

4. 9月29日下午两点进行集中评选,申请人3分钟的PPT电子文稿展示及个人陈述,评委打分并当场宣布评选结果其中PPT文稿于29日中午一点至一点半拷至4#306。

商学院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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